十年前在勞動部職安署中區待過
那時候勞委會剛升級成勞動部
整個中部地區的民間職業被分成五種管理
由五科管理
第一科管理的製造業和第四科管理的建設營造業是整個中區當中人力最充足的分科單位
都是10人左右
對
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這些地區的所有工廠和所有蓋房子的產業
都各由10個人去處理它們產業的事務
包括勞工的工傷、死亡、平和時期的安全教育宣導、突擊檢查
第二科是最慘的
科長+科員只有2人,要負責苗栗、台中、彰化、南投、雲林所有的高壓氣體產業和高壓氣體設備
我還記得有科員直接飆罵科長都給他一堆死亡案件
整整一個月都接到工廠死亡案件
整整一個月都要到現場跟家屬陪哭
整整一個月都要看屍體然後研究到底怎麼死的
後來科員直接詢問做出勤系統的廠商,能不能整個月不工作
把工時換算成薪水,把他扣到剩一萬元薪水換他不上班就好
廠商只能說他們沒有扣薪系統,倒是有設定公務員加班加薪只算前20小時而已
一個月加班20小時之後就不給薪
我離開的時候
整個署編列給公務員去現場出差的整年度車馬費預算
因為才過五個月就用完了
整個署雞飛狗跳
中區的公務員跑了三四位
北部出於慈悲,派給中區一位年輕的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