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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一名教授在大學中醫系任教,也開設中醫診所,卻於再婚後,對就讀小學3年級的繼女小婷(化名)伸狼爪,在診所、任職大學內、住所侵犯她長達15年,還在妻子、兒子面前,逼小婷脫光幫忙按摩、一起洗澡擦背,行徑相當變態。小婷升上大學後,因無法再忍受而報警處理,台中地院審理,依教授犯加重強制性交、加重強制猥褻、強制猥褻罪、強制性交等19罪,判教授15年徒刑,教授上訴遭駁回。
判決指出,該名大學教授在台中南屯區擔任中醫師,離婚後於2002年帶著兒子,與小婷的母親再婚,夫妻倆又生了1個兒子,一家5口同住一起,教授也在婚後收養小婷。
因教授作為家中收入來源,掌握經濟大權,平常小婷的母親就經常告誡小婷要順從教授,不能讓繼父不開心,導致小婷對教授忍耐聽話,長年慘遭教授侵犯,直到2021年農曆年某日,小婷不滿母親一再要求她討好教授、感謝他養育之恩,和母親爆發衝突,才告知母親自己遭到性侵,並報警處理。
全案審理時,教授辯稱他和小婷感情本來很好,因小婷受到妻子指使,知道他身體不好,不想照顧他,希望他死,又為了搶奪他的財產,才誣賴他性侵。
不過小婷證稱,她從幼稚園開始陸續和教授同住,直到國小三年級升四年級,才正式和教授同住,而教授也開始侵犯她,地點大部分是在診所或住處,一直到她大學離家前,次數多到她都記不得。
小婷表示,一開始教授會趁診所打烊,騙才念小四的她要玩「啾啾親啾啾」的遊戲,叫她躺在推拿床上猥褻,後來等她長大不受騙,教授開始強制命令她躺在推拿床上讓他性侵。此外,因教授有50肩,沒辦法洗到背部,會命令她進浴室刷背,如果她不聽話,教授就會找理由遷怒全家甚至打人,她只好脫光進去一起洗澡,教授便趁機性侵、猥褻她。
小婷指出,她念國高中時,教授還在他任職的學校伸狼爪,利用他擔任博物館館長的期間,2度帶她到館長室連通的小暗房,叫她忍耐、說這裡不會有人進來,對她性侵得逞。甚至在教授個人辦公室、學校實習教室內的診療床上性侵她,不顧外面還有人員走動。
小婷說,因母親曾多次勸她「媽媽知道妳很委屈…我就是要把他(教授)榨乾,他就是賺錢就對了,我們不必賭這個氣…我們安安靜靜賺我們的錢,妳忍耐一下,我們不會永遠,他身體也不好,以後讓他們○○○去照顧就好了」、「我們都演表面,就是心機婊」,只要教授生氣,母親就會叫她去安撫,所以這麼多年以來她很恨母親,就算她討厭、抗拒教授,也不能跟教授撕破臉,還會試圖和他像正常父女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