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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柯文哲案中1500這一筆是唯一可能有貪汙問題的嗎
Grok
在柯文哲案中,1500萬元的款項並非唯一被指控涉及貪汙問題的資金。
根據台北地檢署的起訴書及相關報導,柯文哲被控涉及多項罪名,包括違背職務收受賄賂、圖利、公益侵占及背信罪,
總計被求刑28年6個月,涉及的不法金額高達9371萬餘元。以下是主要涉及貪汙問題的款項及案件細節:
1. 京華城違法容積獎勵案(1500萬及210萬):
●1500萬賄款:
檢方指控柯文哲在京華城案中,於2022年11月1日收受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1500萬元的現金賄款。
此款項的證據來自柯文哲的行動硬碟中「工作簿」檔案,記載「小沈、1500、沈慶京」,並與沈慶京提領1600萬現金的時間點及柯文哲出席京華城動土典禮的時程吻合。
檢方認為這筆款項是柯文哲協助京華城取得違法容積獎勵的對價。
●210萬賄款:
檢方另指控柯文哲於2020年3月收受沈慶京透過人頭匯款的210萬元,作為其指示將京華城案送都委會研議的對價。此款項同樣被認定為賄賂。
2. 政治獻金公益侵占案(共計6234萬餘元):
●柯文哲被控侵占民眾黨政治獻金600萬元,未存入政治獻金專戶。
●透過木可公關公司以「肖像權授權金」名義,將1500萬元的民眾黨政治獻金轉入木可公司帳戶,供柯文哲私人使用。
●利用木可公司網路商店販賣競選小物,侵占募款所得的政治獻金4133萬5588元。
●侵占採風公司捐贈的政治獻金300萬元,並由李文娟以木可公司開具不實統一發票。
●侵占基隆市副市長邱佩琳轉交的政治獻金600萬元(包括基隆市長謝國樑母親等3人捐贈),轉入私人帳戶。
●匯款100萬元政治獻金給國際電影公司,投資邱姓男子的營利事業。
3. 挪用眾望基金會款項背信案(827萬餘元):
●柯文哲被控挪用眾望基金會的慈善捐款827萬1095元,用於支付競選辦公室員工薪資,這些員工實際從事民眾黨黨務及總統選舉相關工作,違背基金會的公益用途。
4. 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案:
●會計師端木正被控明知柯文哲政治獻金專戶申報不實,卻出具不實查核報告,並在監察院要求補正時擅自登載不實交易,影響查核正確性。雖然這部分不直接涉及金錢侵占,但與財務不透明相關,可能間接支持貪汙指控。
1500萬是否唯一涉及貪汙問題?
從上述資料可見,1500萬元的賄款只是京華城案中的一筆,且僅為柯文哲被控貪汙問題的一部分。
整體案件涉及的不法金額高達9371萬餘元,涵蓋多項罪名與不同來源的資金。
除了1500萬,還有210萬賄款、政治獻金侵占的6234萬餘元、挪用基金會款項的827萬餘元等,均被檢方認定涉及貪汙或相關犯罪行為。
此外,前立委郭正亮曾質疑1500萬賄款的證據僅依賴柯文哲的Excel檔案記載,缺乏明確金流或現金證據,認為檢方認定依據不足。
然而,檢方根據柯文哲的「工作簿」檔案、沈慶京的現金提領紀錄、相關通訊紀錄及時間線吻合等,認定1500萬為賄款,且其他款項也有相應證據支持指控。
結論
1500萬元的賄款並非柯文哲案中唯一涉及貪汙問題的款項。
檢方指控的不法資金涉及多筆金額,總計超過9371萬元,涵蓋京華城案的賄賂、政治獻金侵占、基金會款項挪用等。
1500萬只是其中一項較明確的指控,但整體案件的貪汙問題遠超單一金額,涉及多項罪名及複雜金流。
註:案件尚未判決確定,依法律原則,應推定柯文哲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