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州的家戶收入 84K,扣掉聯邦所得稅、州稅、社保、醫保等等後,剩下不到80%。
用80%來算,加州中位數家戶所得的可支配收入約 67.2 K。
中位數房價與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所得的倍數:
加州:728/67.2 = 10.83
台灣:850/92.9 = 9.15
先不考慮持有成本、貸款利率與貸款難易度,
從上面的數字,到底是從哪看出來美國加州比台灣容易買房?
加州這些地方的房屋自有率,如果是在台灣早就被講成是買房地獄了!
加州年收30萬鎂容易買房嗎? (30萬鎂大約是加州中位數家戶收入的 3.6倍)
一流學區、一流治安、一流機能的蛋黃區新屋,你年收30萬鎂買的起嗎?笑死
台灣年收334萬容易買房嗎? (334萬大約是台灣中位數家戶可支配收入的3.6倍)
一流學區、一流治安、一流機能的蛋黃區新屋,除了台北外,幾乎都買的起。
動不動就吹加州年收30萬鎂,請記得加州中位數家戶收入只有 84K 鎂喔。
不過我知道,雙重標準是鄉民必備技能。
在台灣就要買一流學區、一流機能的蛋黃區新屋,
到美國就乖乖認命,不用買一流學區與一流治安,不用買新屋,通勤久一點也沒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