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042810
先行沒在用的法條就是廢除阿,上面不都寫了
"而1947年生效的ROC憲法就是用來取代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 作為國家基本法, 所以中華民國訓政時期約法已經被廢除了."
新的出來取代舊的, 就得當然廢除阿?小學生程度去當兵, 這智商應該要免疫
還是小草眼中一個國家有好幾部基本法並行, 看心情選哪部?
美國英國都給例子了, 台灣的行政依據都給了, 看不懂就是看不懂?
我是中華民國國民, 而台灣現行行政領域就是台澎金馬,不是小粉紅意淫就能開疆, 非實控就不是自己, 實控就是, 哪個子看不懂阿, 小草
嘴巴聲稱就有用, 你應該不會反對其他島民聲稱你的所有不含債務的所有財產, 記得要強調任何人聲稱自己的財產都有效喔,小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