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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偵辦台南兼職攝影師吳承諺對少女拍攝性影像及性侵案,經追查,其犯案時間長達八年,拍攝或偷拍的性影像數量高達六八一七部,被害少女至少廿九人,最小僅十二歲。雲林地檢署昨天將吳男依強制性交及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起訴,並求刑至少廿五年。
約拍美照 金錢引誘拍不雅片
去年底雲林某女國中生由家長陪同報案指稱,遭吳男約拍美照,進而誘騙性侵並拍攝性影像,雲林檢方隨即前往廿九歲嫌犯吳承諺台南住家搜索,查扣行動硬經影像科技還原及比對發現被害人數眾多。
檢警查出,吳承諺正職為汽車修理廠黑手,兼職Cosplay攝影師,從二○一六年起透過網路社群、交友軟體或參與實體Cosplay攝影活動等方式,結識眾多年輕女子,以互惠拍攝或付費拍攝為誘因,邀至景區、攝影棚、旅館或其住處拍攝,期間以言語誘騙或金錢引誘,拍下與女子性行為影像,未受引誘者則以偷拍或對少女強制性交。
受害者436人次 最小只有12歲
檢警發現,吳男被扣案硬碟檔案中,四三六個資料夾內有性影像,數量多達六八一七部,合計共有四三六人次,比對後辨識出十二至十七歲少女至少廿九人,目前清查有兩人強制性交。
檢方偵結全案,將吳承諺依涉犯加重強制性交、未滿十六歲女子為性交或猥褻、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等罪嫌,共犯五十四罪,求處合併應執行至少有期徒刑廿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