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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兵哥寢室逼少女拍156裸照、7影片...還指定姿勢 下場曝光
柳姓男子在擔任職業軍人時,在連江縣東引島某營區寢室內上網,他假借與16歲女網友發生口角並威脅提告,強迫女網友自拍156張裸照、7部性影像傳給他觀賞。全案經嘉義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柳男坦承罪刑,並以20萬和少女和解,依柳男犯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減刑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柳男擔任職業軍人時,在網路認識一名16歲少女美美(化名),並在2024年12月21日凌晨1時許到12月22日晚間8時許之間,以在網路遊戲與美美發生口角為由,威脅要對她提告,脅迫美美拍攝露臉裸照和影片,美美因而自拍裸體及私處照片156張、影片7部,傳送給柳男觀看。之後美美受不了,前往警局報案,柳男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全案審理時,柳男聲稱自己服役時有長期心情低落、自殘等身心狀況,然而法官檢視柳男和美美的對話,發現柳男不僅脅迫美美拍攝性影像,還具體指定她拍攝特定部位、姿勢、內容,在對話居主導地位,認知、溝通能力也和一般人無異,且多次要求美美不能將這件事告訴別人,可見柳男犯案時,辨識和控制能力並沒有降低的情況。
法官審酌,柳男犯後坦承犯行,並和美美以20萬元和解,已賠償9萬等情,認為依他犯罪整體情狀,若依犯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過重,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替他減刑,並考量柳男現從事餐飲業計時人員,月收入約1至2萬元,未婚無子女等情,減刑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