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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王阿達教看盜版被抓!檢警抄查見到本尊...跟Q版頭像長一樣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241203/2866453.htm2024年12月03日 12:12
記者許權毅/台中報導
知名網路資訊平台「電腦王阿達」、「瘋先生」因教學盜版片觀看方式,遭日本版權單位檢舉,檢警今年9月至10月蒐證後,分別前往電腦王阿達位在台南的工作室、瘋先生台中工作室搜索。據了解,檢警前往電腦王阿達處所搜索時,一眼就認出沈男是負責人,因為他的形象Logo是沈男的Q版頭像,跟本尊一模一樣。
電腦王阿達官網自介稱,「擁有46萬臉書粉絲專業追蹤、15萬YouTube訂閱,不定時出現在各電視台3C評論節目,網站總流量超過5億,每日有15萬至25萬曝光量」,可見影響力不凡。
負責人沈男將自身外表製作成Q版Logo,戴著眼睛搭配一顆特殊造型的頭髮,讓許多網友印象深刻。檢警前往其工作室搜索時,還發現本人就跟Q版Logo長得一樣,一眼就能認出負責人是誰。
至於瘋先生官網則了當寫下,「提供最新蘋果資訊、科技、教學、越獄、3C資訊網站」,也是「亞洲地區少數專攻於 iOS、Mac、越獄、黑蘋果專業技術網站。」但這次教學破解看盜版片,惹毛日方,後果慘痛。
據了解,瘋先生專攻iPhone相關內容,作風則相較於電腦王阿達低調許多,大多是在網路上分享資訊,不太會上節目露臉,但也是專職在經營平台,形象與一般科技人無異。
案件源自於日本版權方發現,台籍網紅「電腦王阿達」、「瘋先生」在網路上教學觀看盜版片,提供民眾破解iPhone App Store下載方式,讓未經過安全驗證、盜版APP能夠直接在App Store下載,且教學內容還直接附上下載連結,按照此方法操作,能直接免費觀看大量海內外電影、影集,此舉讓日方不滿,憤而檢舉。
檢警今年9月起成立專案小組,鎖定電腦王阿達位在台南的工作室,另外,瘋先生的工作室位在台中,另有一名員工則是住在新竹,陸續持搜索票前往搜索,清查電腦內容,認為沈男、梁男以及林男違反《著作權法》涉嫌重大,函送地檢署。
警方說明,3人觸犯著作權法第87條,主要是透過網路提供使用者「軟體下載」、「指導安裝」、「協助教學」等行為,並且透過網頁投放的廣告獲取利益。而且於網站進行教學等文章,文章也涉及同法「採取廣告或其他積極措施,教唆、誘使、煽惑、說服公眾利用者,為具備該款之意圖」之規定,因為文章刊登可能使瀏覽的民眾從原本不知道有這類型APP知曉後,再經文章內容教學而安裝使用該非法APP,從而侵害著作人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