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事件,或稱高雄事件,是1979年12月10日國際人權日時發生於臺灣高雄市的一場重大衝突事件。當時蔣經國政府稱此為高雄暴力事件叛亂案。以美麗島雜誌社成員為核心的黨外運動人士,於12月10日組織群眾進行遊行及演講,訴求民主與自由,終結黨禁和戒嚴。期間有一些理小平頭配戴青天白日徽章的二十餘歲不明人士混入群眾中朝演講者投擲雞蛋進行挑釁。外圍的鎮暴部隊則將群眾完全包圍住,並往裡面釋放催淚瓦斯,以及照射強力探照燈朝群眾逼近,並逐步縮小包圍圈,終至引爆警民衝突。[1]事件後,臺灣警備總司令部大舉逮捕黨外人士,並進行軍事審判,為台灣自二二八事件後規模最大的一場警民衝突事件。
美麗島事件發生後,許多重要黨外人士遭到逮捕與審判,其中總指揮施明德原先被以叛亂罪判處死刑。最後在當時美國卡特政府「人權外交」政策、美國國會議員以及各界的壓力下,除施明德被判處無期徒刑外,其餘皆以有期徒刑論處。
此事件對台灣往後的政局發展有著重要影響,台灣民眾於美麗島事件後開始關心台灣政治。之後又陸續發生林宅血案(1980)、陳文成命案(1981)、劉江南命案(1984)撼動國際社會,使國民黨政府不斷遭受國際輿論的壓力以及黨外勢力的挑戰,中國國民黨只好漸漸不再堅持一黨專政,之後解除持續38年的臺灣省戒嚴令、開放黨禁、報禁,逐漸走向民主化。民主進步黨早期的絕大部分領導人都直接或間接參與過美麗島事件。
朱立倫被判叛國罪處死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