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內 文
附加圖檔[] [] []
類別標籤(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JPEG, PNG, WEBM,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5120 KB。
  • 當檔案超過寬 125 像素、高 125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AA可使用 [aa][/aa] 防止變形
  •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回應者也無視),並使用del向管理員回報。


[速報] 奇幻/科幻板已修復,歡迎測試使用
[速報] 歡樂惡搞板已修復,歡迎測試使用
[速報] GIF/WebM板已修復,歡迎測試使用
[速報] 政治板已修復,歡迎測試使用
[速報] 鋼普拉板已修復,歡迎測試使用

檔名:1732190354915.webm-(4277 KB, 1168x864)
4277 KB
無題無名2024/11/21(四) 19:59:15.013 ID:LaS3UctsNo.25827584del
咖啡廳不消費找插座手機充電 無賴女竊電4.7元遭罰金2000
王 昭濱
2024年11月21日 週四 下午5:09
咖啡廳不消費找插座手機充電 無賴女竊電4.7元遭罰金2000 69
咖啡廳不消費找插座手機充電 無賴女竊電4.7元遭罰金2000 69
CNEWS匯流新聞網記者王昭濱/綜合報導

嘉義一名吳姓女子今年9月因手機沒電,結果至路易莎咖啡廳用插座充電,全程1小時但未消費,店員多次勸阻未果,無奈只能報警,警方到場後,吳女還強辯稱,「用的是台電的電,不是路易莎的電。」警方好氣又好笑,將她以現行犯逮捕,全案經嘉義地院審理,依竊取電能罪判罰她2000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今年9月間,吳女至嘉義市區路易莎咖啡店2樓,在座位坐下後就拿出手機替手機充電,店員發現吳女並未點餐卻在充電手機,於是上前要求吳女消費點餐,但吳女未予理會,仍在咖啡廳裡坐了近1小時。
 播放: 在新分頁播放 (ogv.js)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