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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0(六) 14:54:04.581 ID:fndIJ/PU
No.30514218
del
八大女IG獵豔「激戰15歲國中小鮮肉」!難擋情慾遭判4月沒緩刑
新竹一名八大女子娜娜(化名),明知男網友年僅15歲,竟難擋情慾,將純潔的少年約至旅館激戰。少年母親事後察覺兒子有異,追問下氣得報警。法院審理後,日前依法判娜娜有期徒刑4月。
判決指出,從事八大行業的女子娜娜,於114年10月14日,透過通訊軟體IG認識國中少年A男,明知對方當時年僅15歲,性自主觀念未臻成熟,竟為滿足個人性慾,於同年月28日凌晨2時許,將A男帶到竹北市某汽車旅館開房,接著未違反少年意願下,兩人在床上翻雲覆雨。
事後,A男的母親察覺兒子有異狀,這才驚覺兒子竟被大姊姊帶去汽旅,氣得直奔竹北分局報警處理。
審理時,娜娜見摩鐵監視器畫面、旅客報表、IG與LINE對話紀錄等鐵證,坦認犯行,並表示「案發時我知道他A男未滿16歲」等語。
新竹地院審酌,娜娜對少年的身心健全及人格發展所生危害非輕,行為實屬不該;惟念其坦承犯行,兼衡其自述高職畢業、案發時從事八大,現從事餐飲業、未婚無子女、經濟狀況普通,暨犯罪動機、雙方未達成和解等一切情狀,最終依對於14歲以上未滿16歲之男子為性交罪,處有期徒刑4月。可上訴。
這些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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