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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是,橘子是嫌疑犯
如今社會輿論是自認為無罪為什麼不回來
試問,台灣一回就百分之一百被關進去
進去之後,人身自由不好說,所說的任何話,還可能被摘取做為證供
即便你沒那個意思
為什麼香港黃雨傘時期出國的知識份子為什麼不回國
他們行得直坐得正,在香港安居樂業
為什麼要不敢回國,肯定是做了什麼對吧?
中華民國法律是無罪推定
無罪推定原則是指在刑事訴訟中,除非有證據證明被告有罪,否則應推定其無罪的原則。 這意味著檢察官『有責任提出充分證據,證明被告確實有罪,而不是被告需要證明自己無罪。』 這個原則是國際公認的刑事訴訟基本原則,也是被告的基本人權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