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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無名2025/07/16(三) 18:05:08.872 ID:HD0xOvx2No.28250707del
八德副所長「開槍擊斃拒檢車女乘客」無罪確定 本人回應了

曾沛恩2020年間時任八德分局八德派出所副所長,取締男子吳慶文違規停車,見吳加速逃離兩度倒車衝撞警車,朝吳的車輛射擊,造成車上楊姓女乘客中彈死亡。曾沛恩被依過失致死罪起訴,一、二審皆判無罪,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無罪確定。曾沛恩今表示,將持續維護社會公益,依法使用警械執行職務。

2020年3月27日,吳慶文因發現巡邏警車靠近,因此沿桃園市八德區介壽路490巷往建國路方向離去,曾沛恩見狀便透過車內廣播示意吳停車受檢,吳卻加速逃逸並衝撞警車。檢方指控,曾先下車先從吳慶文的車輛後方射擊2槍,見吳未停車,又連續朝車後方射擊3槍,其中1槍擊中坐在右前座的楊姓女子左大腿、左小腿處,另1槍射進楊女左後背,送醫不治,曾犯過失致死罪嫌。

桃園地院去年一審判決曾無罪;檢方上訴,台灣高等法院今年3月二審認為,警械使用條例「合理使用槍械」,應以客觀合理標準為判斷依據,亦即以一個身歷其境理性警察觀點加以判斷,而非以「事後諸葛」角度。

二審指出,依案發現場及外在環境綜合判斷,曾沛恩依當時合理認知,除使用槍枝射擊吳慶文車輛外,已無其他侵害較小替代方式可以有效達成執法目的。

二審認為,曾射擊前多次要求吳停車,如不停車就要開槍,已發出口頭警告,且他射擊時已盡量壓低射擊位置,施用強制力程度適當,合理使用槍械,難認有何過失,維持一審判決曾無罪。檢方再提上訴,最高法院認為判決沒有違背法令之處,今駁回上訴而確定。

目前曾沛恩任職於八德分局四維派出所所長,他回應說:「喔」。

無名2025/07/16(三) 18:06:10.015 ID:2/Dkr3NQNo.28250713del
😯
無名2025/07/16(三) 18:06:46.598 ID:d7JWfALkNo.28250720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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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爽
爆女人頭
類別: GIF, Neutral 回應: 在新分頁回應

無名2025/07/16(三) 18:08:06.875 ID:rJi963/cNo.28250729del
檔名:1752660486826.jpg-(65 KB, 710x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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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50707
台女哭哭囉!
類別: Neutral 回應: 在新分頁回應

無名2025/07/16(三) 18:09:07.458 ID:PMtKvcPUNo.28250740del
喔wwwwwww
無名2025/07/16(三) 18:10:46.210 ID:krZhPIJUNo.28250752del
終於有個好消息了,不然基層員警真的狗都不如

未來應該要簡化到要上訴前就該視情況而直接擋下
不然每一次開槍都要跑法庭他媽超累
無名2025/07/16(三) 18:11:32.921 ID:GSKM1BgoNo.28250754del
>>28250707
真難得有邏輯正常的法官
無名2025/07/16(三) 18:12:00.084 ID:4ZxZEbqQNo.28250760del
>>28250707
正義終於獲得伸張!!!
無名2025/07/16(三) 18:18:33.285 ID:EsYwzltsNo.28250821del
>無罪確定 本人回應了
>目前曾沛恩任職於八德分局四維派出所所長,他回應說:「喔」
......還真的有回應耶
無名2025/07/16(三) 18:22:22.788 ID:LIFbbj9ANo.28250855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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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judgment.judicial.gov.tw/FJUD/data.aspx?ty=JD&id=TPHM%2c114%2c%e4%ba%a4%e4%b8%8a%e8%a8%b4%2c13%2c20250311%2c1&ot=in
>臺灣桃園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盧奕勳
記住這個名字
從110年就死纏爛打的事後諸葛
地靈人傑中的人傑

無名2025/07/16(三) 18:27:36.814 ID:4EZPWdsUNo.28250905del
>目前曾沛恩任職於八德分局四維派出所所長,他回應說,有關最高法院判決內容予以尊重,感謝警察局長官給予支持,他將持續維護社會公益,依法使用警械執行職務,保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八德分局則表示,全力協助同事維護其權益,並支持員警依法正確使用警械執行職務。

島民又亂改新聞
無名2025/07/16(三) 18:28:45.140 ID:nD3s12LUNo.28250918del
>>28250855
應該跟陳嘉義都是雜質吧wwww
類別: 嘉義 回應: 在新分頁回應

無名2025/07/16(三) 18:32:39.266 ID:J7GARFpANo.28250954del
>一、二審皆判決曾沛恩無罪;檢方不服上訴,今(16日)遭最高院駁回,無罪確定。
這個檢方到底是哪方阿
被告的是警方,然後1.2審法官都判無罪
結果檢方還不服上訴被駁回
一次得罪所有人喔
還是不同單位所以沒在怕
無名2025/07/16(三) 18:33:23.735 ID:9FtI24d.No.28250958del
>>28250707
如果被告起訴之後被判無罪
檢察官是不是會被懲處還是kpi不好
無名2025/07/16(三) 18:39:20.324 ID:UlpBHzhYNo.28251014del
>>28250855
島民...
你碰到法律人 小心他們突然提告什麼的
法律人在保護法律人方面效率可是非常快
無名2025/07/16(三) 18:43:12.644 ID:rtoMHro6No.28251052del
>>28250707
老天有眼
無名2025/07/16(三) 18:44:34.892 ID:RKsqL34QNo.28251063del
>>28250855
我看你要被羈押了w
無名2025/07/16(三) 18:46:45.739 ID:rKmjehCANo.28251083del
>>28250855
桃園專出雜質
類別: 桃園 回應: 在新分頁回應

無名2025/07/16(三) 18:51:16.214 ID:LIFbbj9ANo.28251121del
檔名:1752663076165.jpg-(60 KB, 769x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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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251014
以公開裁判書為依據
對公開事件及公眾人物予以客觀評論
我這樣有侵害名譽嗎?

對不起對不起
我不知道稱呼人傑是種貶抑說法
不要找我麻煩
類別: Neutral 回應: 在新分頁回應

無名2025/07/16(三) 19:19:14.211 ID:S0E4GHOcNo.28251380del
>>28251121
被告使用「死」字形容原告
顯有教唆殺人、恐嚇之意味
其惡性不可謂不重大

惟被告辯稱其為客觀評論,實不足採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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