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回首頁
] [
搜尋
] [
檔案區
] [
相簿
] [
趨勢
] [
管理區
] [
重新整理
]
預設
夜間
綜合避難所
[
回到版面
]
回應模式
名 稱
內 文
EID OG SMAPS
附加圖檔
[
無貼圖
] [
連貼機能
] [
SAGE
]
類別標籤
(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JPEG, PNG, WEBM,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5120 KB。
當檔案超過寬 125 像素、高 125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AA可使用 [aa][/aa] 防止變形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回應者也無視),並使用del向管理員回報。
展開設定區塊
隱藏政治類別標籤貼文
隱藏上班不宜的圖片
隱藏所有的圖片
隱藏包含下列關鍵字貼文:
更新
檔名:
1754834596470.jpg
-(323 KB, 2560x1440)
無題
無名
2025/08/10(日) 22:03:16.512 ID:/Bg5shVQ
No.28477776
del
什麼時候殺人才可以合法 父母好吵
無名
2025/08/10(日) 22:04:28.332 ID:mzlzAsZ6
No.28477782
del
>>28477776
中華民國法律開車殺人趨近於合法
因為過失致死很容易緩刑
所以可以結論說 開車殺人=不用坐牢
類別:
民國
回應:
在新分頁回應
無名
2025/08/10(日) 22:07:34.326 ID:JXoGL1YQ
No.28477799
del
>>28477776
>>28477782
刑法第271條第一項
「殺人者,處死刑、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272條
「對於直系血親尊親屬,犯前條之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
無名
2025/08/10(日) 22:08:33.874 ID:56tW5NIc
No.28477806
del
>>28477799
又是一個不懂過失致死的法盲==
無名
2025/08/10(日) 22:08:43.614 ID:nzwJRKrM
No.28477809
del
>>28477782
撞死突然跑出來的三寶你又有證據之類的才有機會
如果你搞個永遠勝利後台又不夠硬照樣要關的
無名
2025/08/10(日) 22:09:42.694 ID:/Bg5shVQ
No.28477813
del
檔名:
1754834982651.jpg
-(399 KB, 2560x1440)
襙她媽 真的吵的要死 不爽就殺掉啦 在那邊叫
無名
2025/08/10(日) 22:11:21.906 ID:1VdXeNF6
No.28477824
del
>>28477813
精障尼特也只敢來這邊叫囂= =
無名
2025/08/10(日) 22:12:06.729 ID:KNIjzZhE
No.28477833
del
檔名:
1754835126686.png
-(166 KB, 225x225)
合法你就敢殺嗎 廢物
無名
2025/08/10(日) 22:14:28.545 ID:kPypVULk
No.28477846
del
要殺快殺啊廢物
不過,我想你也沒有那個膽啦www
>>28477806
殺害直系血親可不是什麼過失致死
最重可以死刑的欸
無名
2025/08/10(日) 22:28:52.051 ID:/Bg5shVQ
No.28477957
del
檔名:
1754836132008.jpg
-(40 KB, 408x471)
好想拿球棒往頭拚命打
無名
2025/08/10(日) 22:37:00.937 ID:NkhbcDi6
No.28478025
del
>>28477846
有個放火燒全家的精障到現在也沒死啊
無名
2025/08/10(日) 22:39:41.484 ID:36Z6Yli2
No.28478052
del
>>28477776
沒被抓到就不犯法
無名
2025/08/10(日) 22:43:43.878 ID:uXVpMXEA
No.28478072
del
總之先報警吧
【刪除文章】[
僅刪除附加圖檔
]
刪除用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