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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
無名
2025/08/28(四) 16:23:37.446 ID:BFnucz6c
No.28615184
del
只有台灣偽史會講自然獨
所有原文條約都已寫死,卻只看政府的中文翻譯
1895年馬關條約(Treaty of Shimonoseki)清朝將台灣、澎湖永久割讓給日本。
1943年開羅宣言(Cairo Declaration)宣稱日本應歸還滿洲、台灣、澎湖予中華民國,成為戰後處理台灣的重要政治承諾。
1945年波茨坦公告(Potsdam Declaration)第八條重申《開羅宣言》條款,要求日本無條件投降。日本接受該公告,即承認應放棄台灣、澎湖。
1951年舊金山和約(Treaty of Peace with Japan)日本與48國簽訂條約,放棄對台灣、澎湖的一切權利。
1952年中日和約(Treaty of Peace between ROC and Japan)承認ROC為中國合法政府,並重申依《舊金山和約》放棄台灣、澎湖給予中國,直到1972年廢止。
1971年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UNGA Resolution 2758)承認PRC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驅逐ROC代表,ROC失去聯合國席位,多數國家改承認PRC。
1972年中日共同聲明(Joint Communiqué of the Government of Japan and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日本承認PRC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承認台灣為中國領土,與ROC斷交,《中日和約》失效。
1979年台灣關係法(Taiwan Relations Act)美國不再承認ROC為國家,但確保與台灣保持非官方貿易關係,包括軍售、防衛與經貿。
類別:
政治
,
台灣
,
日本
,
中國
,
美國
,
澎湖
,
民國
,
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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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
2025/08/28(四) 16:24:53.441 ID:BFnucz6c
No.28615192
del
台灣是托管還是事實統治
聯合國託管地的法律來源:由聯合國大會或安理會決議建立,並在《聯合國憲章》第12章與第13章下,明確指定託管國與最終目標(自治/獨立)。在受到國際監督(託管理事會),託管國需要定期提交報告。有些人用「國際法的托管」來指出主權未定,卻忽略了這些國家與台灣在立場上有何根本不同。
馬紹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聯邦、帛琉三國,最一開始美國就是託管國,目標就是最終自治或獨立。琉球群島在1945年由美軍佔領,主權仍屬日本,美國代行行政權與釣魚台列嶼一併納入歸還,但事實上ROC早期自己就先把釣魚台讓出去,並不存在相似的主權未定論問題。
1947年2月聯合國託管理事會第一次會議的紀錄,指出當時託管名單裡只有太平洋島群、義屬索馬利亞、英屬喀麥隆等,沒有台灣。1945年起台灣由中華民國接收並治理,不是經聯合國託管程序授權,國際上並沒有「台灣託管地」的正式定位,用「聯合國託管地模式」去類比台灣,從法理根基上就不同。
一、國際法的地位證明
1.有效佔有(effective occupation)是長期、穩定地行使國家權力,且對外公開,還要沒有他國正式抗議或主權聲索。事實上並「無任何以台灣國政府」立場,對國際索取台灣島的國家,台灣的爭議是中國統一問題,不存在台灣國這種假議題。
福克蘭群島(Falklands/Malvinas)爭議中,英國實際統治至今,但阿根廷從未停止主權聲索,因此英國的實質佔有並不能消除爭議。
2.默認(acquiescence)與禁止反言(estoppel)其他國家長期不提出異議,甚至在官方文件中使用對方的行政稱呼,就可能被解讀為默認(acquiescence),從而削弱日後的主權主張。而ROC在民國9年提出的感謝狀,則被認為是一種長期默認
,相反的PRC長期抗議主權歸屬無效。
3.國際承認(International recognition)是看外交現狀,歐盟、日本、澳洲等雖與台灣保持緊密經貿與安全合作,但立場是「不承認台灣是主權國家」,而是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為中國唯一合法政府。
加勒比與帛琉、馬紹爾群島、諾魯、吐瓦魯等國承認的是中華民國統治台灣,而非台灣國政府獨立存在。國際社會普遍將台灣問題視為中國的統一與內戰遺留,而不是一個「未定主權的國際爭端」問題始終歸屬在「中國統一」。
美國「三個聯合公報」的態度,皆不是「台灣主權未定」,而是「一中原則下的安全關注」與國防協助。
二、聯合國裡台灣屬於繼承國政府之爭(contending governments)
韓戰前的南北韓、冷戰時的東西德,到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都被視為同一國家的兩個政府,而非兩個不同主權國家。兩岸至今仍未簽署和平協議,也未正式結束戰爭狀態,官方上仍視為處於內戰狀態,更不可能出現南北韓入聯得情況。
ROC從未以「台灣國」身分向國際主張主權,而是以「中國政府」身份主張包括台灣在內的中國領土。PRC自建國以來也持續聲稱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兩岸長期持續聲索排除了「長期無異議」的空間。
國際上多數國家官方文件中使用「Taiwan authorities」「Taipei」等間接用語,並不是承認台灣獨立,而是一國兩制下的「台灣當局」,並沒有任何台灣獨立的解釋空間。
國際上台灣最接近北賽普勒斯土耳其共和國,聯合國安理會541號決議明確不承認其獨立,國際普遍認定是「塞浦路斯的一部分」,而台灣的地位多數國家表述為「中國的一部分」。
三、中美共同防禦是過渡期不代表主權未定
1950年1月,杜魯門與艾其遜公開表示不軍援台灣,韓戰爆發,毛澤東支持北韓,美國改變戰略提出「台灣地位未定論」並派第七艦隊介入。1954年金門炮戰,美方不願意幫助台灣保護外島,但仍防止PRC奪取這些島嶼,故作出一些威嚇是的砲擊。
1971年聯合國2758號決議後,失去了「中國席位」,而PRC的外交攻勢阻止了任何「雙重承認」。基辛格明確表示台獨會困擾美國,建議兩蔣觀望蘇聯狀況,最終中美建交「台灣變成一中原則」的問題,美國不支持的情況下,後續的「兩個中國」都是過去的議題,已經不具備實質法律地位。
最後還是要提一下,承認PRC是唯一中國政府的美國,沒有公開承認過任何一次台灣有獨立政府
美國總統與國務院的公開立場
柯林頓(1998):「We don't support Taiwan independence.」
小布什(2003):在會見溫家寶時公開表示「We oppose any unilateral decision by either China or Taiwan to change the status quo.」
歐巴馬(2011、2014):在多次美中聯合聲明中重申「The United States does not support Taiwan independence.」
拜登(2021–2024):多次對外講話重申「We do not support Taiwan independence」並放在白宮簡報稿中。
美國國務院官網(2023 版 Taiwan Fact Sheet)
原文明確寫道:「We do not support Taiwan independence.」同時也表明「We have a longstanding one China policy, guided by the Taiwan Relations Act, the three U.S.-China Joint Communiqués, and the Six Assurances.」
類別:
政治
,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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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
,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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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
,
英國
,
歐盟
,
朝鮮
,
金門
,
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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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
2025/08/28(四) 16:25:30.352 ID:BFnucz6c
No.28615199
del
聯合國軍事託管地檔案
拒絕承認台灣的託管地位
類別:
台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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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
2025/08/28(四) 16:29:27.644 ID:vyxxdNvg
No.28615225
del
>>28615184
>>聯合國大會第2758號決議
現在美國就講這和台灣無關啊
且也禁止把台灣和中國畫為同國的地圖在美販賣
類別:
台灣
,
中國
,
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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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名
2025/08/28(四) 16:39:29.607 ID:BFnucz6c
No.28615300
del
20世紀的聯合國國際法解釋,並沒有真正承認「台灣主權未定論」,那更多是冷戰時美國的戰略話術。聯合國內部的文件與國際法學者(像 O’Connell)的主張,基本上傾向認為:台灣戰後應歸中國,只是 ROC 與 PRC 誰代表中國的問題。而隨著 1971 年 2758號決議,這種「中國代表權」爭議以 PRC 獲勝告終,ROC 退化為「事實治理政權」,台灣的國際法地位繼續模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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