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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TGPT判官無名2025/09/25(四) 11:25:13.994 ID:fIWUp7aENo.28823015del
我可以整理各方目前公開的資訊與法律、制度層面的觀點,協助你理解責任可能被如何討論,但因為正式的行政調查與司法認定還沒有結論,以下都只是目前新聞與制度分析,不是法律上的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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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法律與制度背景

災害防救法與分工

地方政府責任
災害防救法第21、22條規定:
鄉(鎮、市)公所與縣(市)政府是第一線防救責任機關。
縣(市)政府要成立災害應變中心,負責發布「警戒」、「勸告或強制撤離」、「避難安置」等命令。


中央政府角色

行政院下設「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負責跨部會協調與資源支援。
中央可在重大災害時下達指示、提供技術與人力協助,但平時及第一線執行仍屬地方職責。

→ 法理上,第一線的「撤離命令、通知居民」是地方政府的法定義務;中央主要是輔助、監督與跨部會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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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聞與文件中的現況

對花蓮縣政府的質疑
多家媒體指出中央9度催促縣府執行撤離,但最終仍有居民留在高風險區【Yahoo新聞、CNA報導】。

批評重點:
延遲下達或執行強制撤離。
以「可在自家二樓垂直避難」作為折衷方案,引發安全疑慮。
有立委與災害防救學者公開點名:縣府是法定第一線,若撤離不及,須負主要責任。

對中央單位的質疑

行政院與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被質疑:

雖然多次要求撤離,但是否提供足夠資源與具體支援措施(如調派人力、載具)?

「垂直避難」的說法出自中央官員或會議,可能讓地方誤判或成為執行上的藉口。

有評論指出:中央若在已知縣府執行困難時未直接介入或強化指揮,也難免承擔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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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責任可能的分野

面向 花蓮縣政府 中央(行政院/中央災害應變中心)

法律責任 災害防救法明訂:地方政府是第一線撤離與安置主體,若疏於作為,可能面臨國家賠償、行政監察 法律上主要是協調與支援,除非證明有重大怠惰或故意疏失,法律責任較間接
政治責任 地方首長與防災官員若被認定決策不當,輿論與議會監督壓力最大 行政院及中央災害應變中心若指導不清、資源不足,也會承受輿論與立法院質詢
社會輿論 多數媒體與評論首先檢討縣府執行不力、撤離不及 也有聲音認為中央提出「垂直避難」概念,對地方形成錯誤訊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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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綜合研判(截至目前公開資訊)

法律層面:依《災害防救法》,花蓮縣政府是法定第一線責任機關,若撤離不及導致傷亡,法律與行政監察的主要矛頭會指向縣府。
政治層面:中央也難以完全卸責,尤其若「垂直避難」確為中央官員在會議中提出,可能需承擔政策與溝通責任。

後續可能:

監察院可能對縣府與中央同時提出糾正或彈劾。
罹難家屬如提出國賠訴訟,法院將針對縣府是否盡到合理的撤離義務做實質審查;中央是否需負連帶責任,仍視個案證據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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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

初步看來,花蓮縣政府因法定角色與第一線執行責任,法律上可能要承擔較大的直接責任;
但中央的指導與政策說法(例如垂直避難)若被認為導致判斷失誤,也可能承受不小的政治責任與輿論壓力。
最終仍要等行政調查、監察院報告或司法判決才能正式定論。
類別: 政治, 花蓮 回應: 在新分頁回應

無名2025/09/25(四) 11:41:10.547 ID:KjjssQQUNo.28823137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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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823015
可是你貼的這隻可能會得出把花蓮整個炸掉就沒那些狗屁倒灶問題的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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