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內 文
附加圖檔[] [] []
類別標籤(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JPEG, PNG, WEBM,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5120 KB。
  • 當檔案超過寬 125 像素、高 125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AA可使用 [aa][/aa] 防止變形
  •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回應者也無視),並使用del向管理員回報。


展開設定區塊





檔名:1780125686989.jpg-(65 KB, 1024x662)
65 KB
無題無名2026/05/30(六) 15:21:27.091 ID:lIyNIsqUNo.30383521del
阿兵哥寢室逼少女拍156裸照、7影片...還指定姿勢 下場曝光

柳姓男子在擔任職業軍人時,在連江縣東引島某營區寢室內上網,他假借與16歲女網友發生口角並威脅提告,強迫女網友自拍156張裸照、7部性影像傳給他觀賞。全案經嘉義地院審理,法官審酌柳男坦承罪刑,並以20萬和少女和解,依柳男犯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減刑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柳男擔任職業軍人時,在網路認識一名16歲少女美美(化名),並在2024年12月21日凌晨1時許到12月22日晚間8時許之間,以在網路遊戲與美美發生口角為由,威脅要對她提告,脅迫美美拍攝露臉裸照和影片,美美因而自拍裸體及私處照片156張、影片7部,傳送給柳男觀看。之後美美受不了,前往警局報案,柳男被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

全案審理時,柳男聲稱自己服役時有長期心情低落、自殘等身心狀況,然而法官檢視柳男和美美的對話,發現柳男不僅脅迫美美拍攝性影像,還具體指定她拍攝特定部位、姿勢、內容,在對話居主導地位,認知、溝通能力也和一般人無異,且多次要求美美不能將這件事告訴別人,可見柳男犯案時,辨識和控制能力並沒有降低的情況。

法官審酌,柳男犯後坦承犯行,並和美美以20萬元和解,已賠償9萬等情,認為依他犯罪整體情狀,若依犯脅迫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量刑過重,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替他減刑,並考量柳男現從事餐飲業計時人員,月收入約1至2萬元,未婚無子女等情,減刑處3年10月徒刑。可上訴。

無名2026/05/30(六) 15:25:50.763 ID:GUeSEDG2No.30383548del
>>30383521
媽的
8+9連遠在外島都可以性侵==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