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內 文
附加圖檔[] [] []
類別標籤(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JPEG, PNG, WEBM,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5120 KB。
  • 當檔案超過寬 125 像素、高 125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AA可使用 [aa][/aa] 防止變形
  •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回應者也無視),並使用del向管理員回報。


展開設定區塊





檔名:1780831764899.jpg-(154 KB, 960x1280)
154 KB
無題無名2026/06/07(日) 19:29:24.958 ID:jffMneCENo.30437860del
萊爾富是不是越來越強了?
我家附近有一間位置不錯坪數又挺大的一間711
改成了萊爾富
還蠻意外的
711的對手不只全家了嗎?
竟然萊爾富都能搶它的點

好奇心之下走進了十幾年沒去過的萊爾富消費
上次進去還是服役時在軍營裡
而且記憶中它的熟食不太好吃,和7與全的差距很大
這次去吃,除了品項比較少之外,感覺口味已經不落下風了

萊爾富,什麼時候變這麼厲害了?
難道是因為它的名字吉利嗎?
民眾黨提「柯文哲條款」想刪勾串羈押 法界憂:詐欺、販毒集團難追緝2026/06/07(日) 19:30:32.138 ID:ZrjTfGLgNo.30437867del
檔名:1780831832077.jpg-(136 KB, 960x1280)
136 KB
>>30437860
排除「勾串共犯證人」之法定羈押原因 形同縱容犯罪者肆無忌憚串供證 嚴重妨害真實發現,並摧毀社會安全之基石
台灣民眾黨提出刑事訴訟法修正草案,主張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之羈押原因,將嚴重衝擊社會治安與民眾權益,本部籲請修法須衡酌犯罪追訴與公共利益,維護司法公信力:

一、刪除勾串之法定羈押原因,無法即時保全證據,將斲傷犯罪偵查效能

羈押制度的核心目的,在於防止被告逃亡及保全證據,以確保國家刑罰權。被告固受不自證己罪之程序保障,但並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權利,具體個案中如有事證足認被告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卻將此等事由排除於羈押原因之外,形同放任被告脅迫、利誘證人或共犯,規避法律制裁,將使證人無法受到完善保護,與甫修正通過妨害司法關說罪章之干擾作證罪立法方向背道而馳,且妨害真實發現及侵蝕國家刑罰權之實現。

二、目前無替代措施可防止勾串,刪除該羈押原因,嚴重影響打擊犯罪及向上溯源

現今犯罪型態多有共犯結構,甚至趨於集團性、組織性。例如,國人深惡痛絕之詐欺案件、虐童犯罪、兒少犯罪,戕害民主基石之貪瀆、賄選案件,乃至於威脅國家安全、經濟命脈之共諜案件、營業秘密犯罪,均存在勾串之風險及可能性。現行羈押替代處分措施,僅能防止被告逃匿,均無從防止被告勾串滅證。若刪除此一羈押原因,則無法透過羈押以防免勾串,將使被告得在第一時間脫身,迅速串供證,偵查機關即難以有效鞏固事證、溯源斷根、澈查犯罪網絡,顯然背離國民法律感情,並衝擊社會治安,危及民眾權益。

三、羈押制度不可因個案遭摧毀,修法若罔顧公共利益,將淪為犯罪者保護傘

司法是社會正義最後一道防線,法律制度應發揮捍衛社會安全,保障民眾權益及抗衡犯罪之功能。刪除「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羈押原因,將使司法難以發揮功能,真實發現受阻、刑罰權落空,社會安全與民眾權益都將遭到嚴重侵害。司法制度的設計必須以整體公共利益為核心,不能僅因個案而動搖制度基礎。

四、現行羈押原因兼顧犯罪追訴及人權保障,尚無修正必要

現行羈押規定,有嚴格之法律要件,並需有事證相佐,由法院依全部卷證資料綜合審酌後,依比例原則審酌裁定,並非檢察官可任意主張,此即「法官保留」制度,已充分確保被告基本人權。
類別: 政治, 台灣 回應: 在新分頁回應

無名2026/06/07(日) 19:31:23.121 ID:n9BCv1Z6No.30437876del
>>30437860
東家換人了
現在萊爾富是自由時報的
無名2026/06/07(日) 19:31:32.499 ID:1e.p.v.gNo.30437880del
個人對統一的印象很差 所以都不去711了 寧願去全家
無名2026/06/07(日) 19:34:51.290 ID:NxGe.0U.No.30437910del
策略成功
進口伊右衛門飲料賣39
把唐吉訶德盤子價打掉
無名2026/06/07(日) 19:46:57.945 ID:jffMneCENo.30438026del
檔名:1780832817886.jpg-(68 KB, 381x783)
68 KB
>>30437876
自由時報這麼有錢喔
舔民進黨這麼賺
類別: 政治 回應: 在新分頁回應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