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版面]
回應模式
名 稱
內 文
附加圖檔[] [] []
類別標籤(請以 , 逗號分隔多個標籤)
  • 可附加圖檔類型:GIF, JPG, JPEG, PNG, WEBM,瀏覽器才能正常附加圖檔
  • 附加圖檔最大上傳資料量為 5120 KB。
  • 當檔案超過寬 125 像素、高 125 像素時會自動縮小尺寸顯示
  • AA可使用 [aa][/aa] 防止變形
  • 鬧板、攻擊性發言、煽動性發言請無視(回應者也無視),並使用del向管理員回報。


展開設定區塊





檔名:1781147831049.jpg-(134 KB, 958x1000)
134 KB
無題無名2026/06/11(四) 11:17:11.100 ID:4RbpqdOcNo.30460763del
一名年薪300萬元擔任資訊公司工程師的杜姓男子,其林姓妻子去(2025年)9月24日因涉及刑事案件至派出所製作筆錄時,認識一名偵查隊尤姓承辦員警,雙方因而產生情愫,期間更發生性行為,女方多次以「我好想你」、「好想靠在你旁邊休息」傳訊,還將其暱稱修改為「XX銀行」避免被抓包,手機內還存有兩人私密影片。杜男發現妻子婚內出軌後,憤而將尤男告上法院並和妻子離婚。台北地院審結,最終判尤男應付杜男精神撫慰金18萬元。

判決書指出,林女因涉及刑事案件於去(2025年)9月24日赴警局製作筆錄,期間認識一名偵查隊尤姓員警。然而,尤男明知林女有婚姻關係,雙方仍做出逾越普通男女分際之交往及發生性關係,林女更將尤男通訊軟體帳號名稱改為「XX銀行」,試圖蒙混。兩人不時傳愛心貼圖,林女更稱「我好想你」、「好想靠在你旁邊休息」等語。不僅如此,林女手機內更存有兩人的私密影片。林女老公杜男發現後,氣得怒告尤男侵害原告配偶權,並要求70萬精神撫慰金。

台北地院審理過程中,尤男坦承有侵害原告配偶權之情事,但雙方來往的時間不到2個月,且已深感悔悟,認為杜男所要求之70萬精神撫慰金過高。台北地院考量,杜男擔任資訊公司工程師、副理,年薪約300萬元;尤男擔任警職,月薪約7萬元,杜男、林女於事發後即今年4月間離婚及侵害行為之態樣、侵害期間約2個月等,認為杜男要求之70萬慰撫金過高,最終判尤男應付杜男18萬元。


台男悲歌 可憐哪
類別: 台北, 手機 回應: 在新分頁回應

無名2026/06/11(四) 11:32:05.865 ID:GmtcxukANo.30460835del
哎 年薪300萬
不如年輕小警察

【刪除文章】[]
刪除用密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