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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題無名2026/07/15(三) 16:44:31.872 ID:a/K0AF1oNo.30648117del
暑假與2少女網友上床3次 大叔賠130萬換緩刑

陳男透過遊戲平台結識兩名未滿16歲少女,在旅館發生共3次性行為。台南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9個月、緩刑3年,並須分期賠償兩女家屬共130萬元。(示意圖)

線上遊戲交易平台結識網友,小心被拐出門,陳姓男子在遊戲交易平台上認識2名未滿16歲少女並分別發生性關係,一共賠償130萬和解,最後台南地方法院判處9個月徒刑、緩刑3年。

陳男去年5月間透過遊戲交易平台認識一名少女,後又經由她結識另一名少女。陳男明知兩人皆未滿16歲,仍在去年暑假7月至9月間在旅館內與兩人發生共3次性行為。全案經兩名少女的母親察覺並向警方報案後,由檢方依法提起公訴。

法院審理期間,陳男對起訴事實坦承不諱。法官審酌雙方說法,陳男與少女原為較為曖昧的朋友,他年長少女很多,卻未拿捏分際觸法;但陳男犯後承認犯行,態度配合。被害少女及其法定代理人在調解時同意與陳男和解,並親自向法院表達量刑意見,雙方最終在法院安排下順利成立調解。

台南地方法院合議庭考量陳男過去並無前科,且已達成和解展現彌補誠意。法院認定陳男犯下3次對14歲以上未滿16歲女子性交罪,各處有期徒刑4個月,合併應執行9個月。為啟發自新,宣告緩刑3年,並依法要求陳男在緩刑期間交付保護管束。

為確保被害人權益,法院將調解內容列入緩刑條件。依約陳男須賠償第一名少女家屬75萬元,第二名少女家屬55萬元。兩案皆須先行支付15萬元,餘款採分期給付。法官明定,若有一期未按時履行即視為全部到期,如未確實履行賠償義務,檢察官得依法聲請撤銷其緩刑宣告。
類別: 台南, 遊戲 回應: 在新分頁回應

無名2026/07/15(三) 17:18:39.298 ID:gxJ4uwAsNo.30648240del
記得性別對調的案子只判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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